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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 食品(饮料类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辅助食品除外) 中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
食品中文名称 食品(饮料类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辅助食品除外)
限量要求 ≤250
单位 mg/kg
来源 GB 2762-2022
生效日期 2023-06-30
检验方法 按GB 5009.1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备注 以Sn计。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食品。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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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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