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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食品使用范围-动物油脂(例如:猪油、牛油、鱼油、磷虾油等)
中文名称 动物油脂(例如:猪油、牛油、鱼油、磷虾油等)
动物油脂(例如:猪油、牛油、鱼油、磷虾油等)中污染物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无机砷 油脂及其制品:鱼油、磷虾油 ≤0.1mg/kg 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As计。仅限鱼油、磷虾油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多氯联苯 油脂及其制品:水产动物油脂 ≤200μg/kg 按GB 5009.190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多氯联苯以 PCB 28、PCB 52、PCB 101、PCB 118、PCB 138、PCB 153和 PCB 180总和计。仅限水产动物油脂。 详情
上级分类油脂及其制品赋予的污染物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油脂及其制品 ≤0.08mg/kg 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Pb计。 详情
总砷 油脂及其制品(鱼油及其制品、磷虾油及其制品除外) ≤0.1mg/kg 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As计。鱼油及其制品、磷虾油及其制品除外。 详情
苯并[a]芘 油脂及其制品 ≤10μg/kg 按GB 5009.27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详情
上级分类食品赋予的污染物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食品(饮料类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辅助食品除外) ≤250mg/kg 按GB 5009.1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Sn计。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食品。 详情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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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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