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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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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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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类别
食品
水果及其制品
新鲜水果(未经加工的、经表面处理的、去皮或预切的、冷冻的水果)
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(例如:蔓越莓、醋栗等)
其他新鲜水果(包括甘蔗)
水果制品
水果罐头
水果干类
醋、油或盐渍水果
果酱(泥)
蜜饯(包括果丹皮)
发酵的水果制品
煮熟的或油炸的水果
水果甜品
其他水果制品
蔬菜及其制品(包括薯类,不包括食用菌)
新鲜蔬菜(未经加工的、经表面处理的、去皮或预切的、冷冻的蔬菜)
芸薹类蔬菜
叶菜蔬菜(包括芸薹类叶菜)
豆类蔬菜
块根和块茎蔬菜(例如:薯类、胡萝卜、萝卜、生姜等)
茎类蔬菜
其他新鲜蔬菜(包括瓜果类、鳞茎类和水生类、芽菜类,竹笋、黄花菜等多年生蔬菜)
蔬菜制品
蔬菜罐头
干制蔬菜
酱腌菜
蔬菜泥(酱)
经水煮或油炸的蔬菜
其他蔬菜制品
食用菌及其制品
新鲜食用菌(未经加工的、经表面处理的、预切的、冷冻的食用菌)
双孢菇
平菇
香菇
榛蘑
牛肝菌[美味牛肝菌,兰茂牛肝菌,茶褐新生牛肝菌,远东邹盖牛肝菌]
松茸
松露
青头菌
鸡枞
鸡油菌
多汁乳菇
羊肚菌
獐头菌
姬松茸
木耳 (毛木耳,黑木耳)
银耳
其他新鲜食用菌
食用菌制品
食用菌罐头
腌渍食用菌(例如:酱渍、盐渍、糖醋渍食用菌等)
经水煮或油炸食用菌
其他食用菌制品
谷物及其制品(不包括焙烤食品)
谷物
稻谷
玉米
小麦
大麦(包括青稞)
其他谷物[例如:粟(谷子)、高粱、黑麦、燕麦、荞麦等]
谷物碾磨加工品
糙米(包括色稻米)
大米(粉)
小麦粉(包括食用麸皮)
玉米粉、玉米糁(渣)
麦片
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(例如:小米、高粱米、大麦米、黍米等)
谷物制品
大米制品(例如:米粉、米线等)
小麦粉制品
生湿面制品(例如:面条、饺子皮、馄饨皮、烧麦皮等)
生干面制品
发酵面制品
面糊(例如: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)、裹粉、煎炸粉
面筋
其他小麦粉制品
玉米制品(例如:玉米面条、玉米片等)
其他谷物制品[例如:带馅(料)面米制品、粥类罐头等]
豆类及其制品
豆类(干豆、以干豆磨成的粉)
豆类制品
非发酵豆制品(例如:豆浆、豆腐类、豆干类、腐竹类、熟制豆类、大豆蛋白膨化食品、大豆素肉等)
发酵豆制品(例如:腐乳类、纳豆、豆豉、豆豉制品等)
豆类罐头
其他豆类制品(包括豆沙馅)
藻类及其制品
新鲜藻类(未经加工的、经表面处理的、预切的、冷冻的藻类)
螺旋藻
其他新鲜藻类
藻类制品
藻类罐头
干制藻类
盐渍藻类
经水煮或油炸的藻类
其他藻类制品
坚果及籽类
生干坚果及籽类(不包括谷物种子和豆类,包括咖啡豆、可可豆)
坚果及籽类制品
熟制坚果及籽类(带壳、脱壳、包衣)
坚果及籽类罐头
坚果及籽类的泥(酱)(例如:花生酱等)
其他坚果及籽类制品(例如:腌渍的果仁等)
肉及肉制品
肉类(生鲜、冷却、冷冻肉等)
畜禽肉
畜禽内脏(例如:肝、肾、肺、肠等)
肉制品(包括内脏制品、血制品)
预制肉制品
调理肉制品(生肉添加调理料)
腌腊肉制品类(例如:咸肉、腊肉、板鸭、中式火腿、腊肠等)
熟肉制品
肉类罐头
酱卤肉制品类
熏、烧、烤肉类
油炸肉类
西式火腿(熏烤、烟熏、蒸煮火腿)类
肉灌肠类
发酵肉制品类
其他熟肉制品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
鲜、冻水产动物
鱼类
非肉食性鱼类
肉食性鱼类(例如:金枪鱼、金目鲷、枪鱼、鲨鱼等)
甲壳类(例如:虾类、蟹类等)
软体动物
头足类
双壳贝类
腹足类
其他软体动物
棘皮类
其他鲜、冻水产动物
水产制品
水产品罐头
鱼糜制品(例如:鱼丸等)
腌制水产品
鱼子制品
熏、烤水产品
发酵水产品
其他水产制品
乳及乳制品
生乳
巴氏杀菌乳
灭菌乳
调制乳
发酵乳
浓缩乳制品
稀奶油、奶油、无水奶油
乳粉和调制乳粉
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
干酪
再制干酪
其他乳制品(例如:酪蛋白等)
蛋及蛋制品
鲜蛋
蛋制品
卤蛋
糟蛋
皮蛋
咸蛋
其他蛋制品
油脂及其制品
植物油脂(包括食用植物调和油及添加了鱼油的调和油)
动物油脂(例如:猪油、牛油、鱼油、磷虾油等)
油脂制品
氢化植物油
含氢化和(或)部分氢化油脂的油脂制品
其他油脂制品
调味品
食用盐
味精
食醋
酱油
酿造酱
香辛料类
香辛料及粉
香辛料油
香辛料酱(例如:芥末酱、青芥酱等)
其他香辛料加工品
水产调味品
鱼类调味品(例如:鱼露等)
其他水产调味品(例如:蚝油、虾油等)
复合调味料(例如:调味料酒、固体汤料、鸡精、鸡粉、蛋黄酱、沙拉酱、调味清汁等)
其他调味品
饮料类
包装饮用水
饮用天然矿泉水
饮用纯净水
其他类饮用水
果蔬汁类及其饮料(例如:苹果汁、苹果醋饮料、山楂汁、山楂醋饮料等)
果蔬汁(浆)
浓缩果蔬汁(浆)
果蔬汁(浆)类饮料
蛋白饮料
含乳饮料(例如:发酵型含乳饮料、配制型含乳饮料、乳酸菌饮料等)
植物蛋白饮料
复合蛋白饮料
其他蛋白饮料
碳酸饮料
茶饮料
咖啡类饮料
植物饮料
风味饮料
固体饮料[包括速溶咖啡、研磨咖啡(烘焙咖啡)]
特殊用途饮料
其他饮料
酒类
蒸馏酒(例如:白酒、白兰地、威士忌、伏特加、朗姆酒等)
配制酒
发酵酒(例如:葡萄酒、黄酒、果酒、啤酒等)
食糖及淀粉糖
食糖(包括方糖、冰片糖、原糖、糖蜜、部分转化糖、槭树糖浆)
乳糖
淀粉糖(例如:食用葡萄糖、低聚异麦芽糖、果葡糖浆、麦芽糖、麦芽糊精、葡萄糖浆等)
淀粉及淀粉制品(包括谷物、豆类和块根植物提取的淀粉)
食用淀粉
淀粉制品(包括虾味片)
焙烤食品
面包
糕点(包括月饼)
饼干
其他焙烤食品
可可制品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
可可制品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(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)
糖果(包括胶基糖果)
冷冻饮品
冰淇淋
雪糕
雪泥
冰棍
甜味冰
食用冰
其他冷冻饮品
特殊膳食用食品
婴幼儿配方食品
婴儿配方食品
较大婴儿配方食品
幼儿配方食品
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
婴幼儿辅助食品
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
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)
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(例如:辅食营养补充品、运动营养食品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等)
其他类(除上述食品以外的食品)
果冻
膨化食品
蜂蜜
花粉
茶叶
干菊花
苦丁茶
当前位置:
铅
中文名称
铅
铅
在各食品类别(名称)中的限量要求
食品中文名称
限量要求
检验方法
备注
详情
谷物及其制品[麦片、面筋、粥类罐头、带馅(料)面米制品除外]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稻谷以糙米计。麦片、面筋、粥类罐头、带馅(料)面米制品除外。
详情
谷物及其制品:麦片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谷物及其制品:面筋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谷物及其制品:粥类罐头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粥类罐头。
详情
谷物及其制品:带馅(料)面米制品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带馅(料)面米制品。
详情
蔬菜及其制品:新鲜蔬菜(芸薹类蔬菜、叶菜蔬菜、豆类蔬菜﹑生姜、薯类除外)
≤0.1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芸薹类蔬菜、叶菜蔬菜、豆类蔬菜﹑生姜、薯类除外。
详情
蔬菜及其制品:新鲜蔬菜:叶菜蔬菜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蔬菜及其制品:新鲜蔬菜:芸薹类蔬菜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蔬菜及其制品:新鲜蔬菜:豆类蔬菜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蔬菜及其制品:新鲜蔬菜:薯类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薯类。
详情
蔬菜及其制品:新鲜蔬菜:生姜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生姜。
详情
蔬菜及其制品:蔬菜制品(酱腌菜、干制蔬菜除外)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酱腌菜、干制蔬菜除外。
详情
蔬菜及其制品:蔬菜制品:酱腌菜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蔬菜及其制品:蔬菜制品:干制蔬菜
≤0.8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水果及其制品:新鲜水果(蔓越莓、醋栗除外)
≤0.1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蔓越莓、醋栗除外。
详情
水果及其制品:新鲜水果:蔓越莓、醋栗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蔓越莓、醋栗。
详情
水果及其制品:水果制品[果酱(泥)、蜜饯、水果干类除外]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果酱(泥)、蜜饯、水果干类除外。
详情
水果及其制品:水果制品:果酱(泥)
≤0.4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水果及其制品:水果制品:蜜饯
≤0.8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水果及其制品:水果制品:水果干类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(双孢菇、平菇、香菇、榛蘑、牛肝菌、松茸、松露、青头菌、鸡枞、鸡油菌、多汁乳菇﹑木耳﹑银耳及以上食用菌的制品除外)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双孢菇、平菇、香菇、榛蘑、牛肝菌、松茸、松露、青头菌、鸡枞、鸡油菌、多汁乳菇﹑木耳﹑银耳及以上食用菌的制品除外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双孢菇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平菇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香菇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榛蘑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双孢菇、平菇、香菇、榛蘑的制品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双孢菇、平菇、香菇、榛蘑的制品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牛肝菌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松茸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松露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青头菌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鸡枞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鸡油菌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多汁乳菇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牛肝菌﹑松茸﹑松露﹑青头菌、鸡枞﹑鸡油菌、多汁乳菇的制品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牛肝菌﹑松茸﹑松露﹑青头菌、鸡枞﹑鸡油菌、多汁乳菇的制品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木耳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干重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银耳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干重计。
详情
食用菌及其制品:木耳制品、银耳制品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干重计。仅限木耳制品、银耳制品。
详情
豆类及其制品:豆类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豆类及其制品:豆类制品(豆浆除外)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豆浆除外。
详情
豆类及其制品:豆类制品:豆浆
≤0.0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豆浆。
详情
藻类及其制品:新鲜藻类(螺旋藻除外)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螺旋藻除外。
详情
藻类及其制品:新鲜藻类:螺旋藻
≤2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干重计。
详情
藻类及其制品:藻类制品(螺旋藻制品除外)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螺旋藻制品除外。
详情
藻类及其制品:藻类制品:螺旋藻制品
≤2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干重计。仅限螺旋藻制品。
详情
坚果及籽类(生咖啡豆及烘焙咖啡豆除外)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生咖啡豆及烘焙咖啡豆除外。
详情
坚果及籽类:生咖啡豆及烘焙咖啡豆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生咖啡豆及烘焙咖啡豆。
详情
肉及肉制品:肉类(畜禽内脏除外)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畜禽内脏除外。
详情
肉及肉制品:肉类:畜禽内脏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肉及肉制品:肉制品(畜禽内脏制品除外)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畜禽内脏制品除外。
详情
肉及肉制品:肉制品:畜禽内脏制品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畜禽内脏制品。
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鲜、冻水产动物(鱼类、甲壳类、双壳贝类除外)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去除内脏。鱼类、甲壳类、双壳贝类除外。
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鲜、冻水产动物:鱼类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鲜、冻水产动物:甲壳类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鲜、冻水产动物:双壳贝类
≤1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水产制品(鱼类制品、海蜇制品除外)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鱼类制品、海蜇制品除外。
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水产制品:鱼类制品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鱼类制品。
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水产制品:海蜇制品
≤2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海蜇制品。
详情
乳及乳制品(生乳、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、调制乳、发酵乳除外)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生乳、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、调制乳、发酵乳除外。
详情
乳及乳制品:生乳
≤0.0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乳及乳制品:巴氏杀菌乳
≤0.0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乳及乳制品:灭菌乳
≤0.0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乳及乳制品:调制乳
≤0.04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乳及乳制品:发酵乳
≤0.04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蛋及蛋制品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油脂及其制品
≤0.08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调味品(香辛料类除外)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香辛料类除外。
详情
调味品:香辛料类[花椒﹑桂皮(肉桂)、多种香辛料混合的香辛料除外]
≤1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新鲜香辛料(如姜、葱、蒜等)应按对应的新鲜蔬菜(或新鲜水果)类别执行。花椒﹑桂皮(肉桂)、多种香辛料混合的香辛料除外。
详情
调味品:花椒﹑桂皮(肉桂)、多种香辛料混合的香辛料
≤3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花椒﹑桂皮(肉桂)、多种香辛料混合的香辛料。
详情
食糖及淀粉糖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淀粉及淀粉制品:食用淀粉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淀粉及淀粉制品:淀粉制品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焙烤食品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饮料类(包装饮用水﹑果蔬汁类及其饮料﹑含乳饮料﹑固体饮料除外)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包装饮用水﹑果蔬汁类及其饮料﹑含乳饮料﹑固体饮料除外。
详情
饮料类:包装饮用水
≤0.01mg/L
按GB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饮料类:含乳饮料
≤0.0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饮料类:果蔬汁类及其饮料[含浆果及小粒水果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、浓缩果蔬汁(浆)除外]
≤0.0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含浆果及小粒水果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、浓缩果蔬汁(浆)除外。
详情
饮料类:果蔬汁类及其饮料:含浆果及小粒水果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(葡萄汁除外)
≤0.0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含浆果及小粒水果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(葡萄汁除外)。
详情
饮料类:果蔬汁类及其饮料:含浆果及小粒水果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:葡萄汁
≤0.04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葡萄汁。
详情
饮料类:果蔬汁类及其饮料:浓缩果蔬汁(浆)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饮料类:固体饮料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酒类(白酒、黄酒除外)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白酒、黄酒除外。
详情
酒类:白酒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白酒。
详情
酒类:黄酒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黄酒。
详情
可可制品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冷冻饮品
≤0.3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特殊膳食用食品:辅食营养补充品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辅食营养补充品。
详情
特殊膳食用食品: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。
详情
特殊膳食用食品: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:运动营养食品:固态、半固态或粉状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运动营养食品:固态、半固态或粉状。
详情
特殊膳食用食品: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:运动营养食品:液态
≤0.0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运动营养食品:液态。
详情
其他类:果冻
≤0.4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其他类:膨化食品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其他类:茶叶
≤5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其他类:干菊花
≤5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其他类:苦丁茶
≤2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其他类:蜂蜜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详情
其他类:花粉(松花粉、油菜花粉除外)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松花粉、油菜花粉除外。
详情
其他类:蜂产品:花粉:油菜花粉
≤1.0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油菜花粉。
详情
其他类:蜂产品:花粉:松花粉
≤1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松花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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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膳食用食品: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):10岁以上人群的产品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以固态产品计。仅限10岁以上人群的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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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膳食用食品: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):1岁-10岁人群的产品
≤0.1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以固态产品计。仅限1岁-10岁人群的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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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辅助食品
≤0.2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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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果及籽类:生咖啡豆及烘焙咖啡豆
≤0.5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仅限生咖啡豆及烘焙咖啡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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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配方食品
≤0.08mg/kg
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以Pb计。以固态产品计。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根据8:1的比例折算其限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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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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