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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无机砷
无机砷在各食品类别(名称)中的限量要求
食品中文名称 |
限量要求 |
检验方法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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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物及其制品:稻谷 |
≤0.35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稻谷以糙米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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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物及其制品:糙米 |
≤0.35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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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物及其制品:大米(粉) |
≤0.2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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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动物及其制品(鱼类及其制品除外) |
≤0.5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鱼类及其制品除外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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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鲜、冻水产动物:鱼类 |
≤0.1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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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鱼类制品 |
≤0.1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仅限鱼类制品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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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菌及其制品(松茸及其制品、木耳及其制品、银耳及其制品除外) |
≤0.5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松茸及其制品、木耳及其制品、银耳及其制品除外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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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菌及其制品:松茸 |
≤0.8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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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菌及其制品:松茸制品 |
≤0.8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仅限松茸制品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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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菌及其制品:木耳 |
≤0.5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以干重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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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菌及其制品:木耳制品、银耳制品 |
≤0.5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以干重计。仅限木耳制品、银耳制品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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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菌及其制品:银耳 |
≤0.5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以干重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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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脂及其制品:鱼油、磷虾油 |
≤0.1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仅限鱼油、磷虾油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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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脂及其制品:鱼油制品、磷虾油制品 |
≤0.1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仅限鱼油制品、磷虾油制品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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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味品:水产调味品(鱼类调味品除外) |
≤0.5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鱼类调味品除外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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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味品:水产调味品:鱼类调味品 |
≤0.1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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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味品:复合调味料 |
≤0.1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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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辅助食品: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(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) |
≤0.2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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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辅助食品: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:添加藻类的产品 |
≤0.3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仅限添加藻类的产品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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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辅助食品: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(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) |
≤0.1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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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辅助食品: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: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 |
≤0.3mg/kg |
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|
以As计。仅限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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