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顶部
 当前位置:食品使用范围-鱼类调味品(例如:鱼露等)
中文名称 鱼类调味品(例如:鱼露等)
鱼类调味品(例如:鱼露等)中污染物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调味品:水产调味品:鱼类调味品 ≤0.1mg/kg 按GB 5009.15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Cd计。 详情
无机砷 调味品:水产调味品:鱼类调味品 ≤0.1mg/kg 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As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上级分类调味品赋予的污染物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调味品(香辛料类除外) ≤1.0mg/kg 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Pb计。香辛料类除外。 备注
3-氯-1,2-丙二醇 调味品(固态调味品除外) ≤0.4mg/kg 按GB 5009.19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限于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产品。固态调味品除外。 备注
3-氯-1,2-丙二醇 调味品:固态调味品 ≤1.0mg/kg 按GB 5009.19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限于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产品。仅限固态调味品。 备注
上级分类食品赋予的污染物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食品(饮料类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辅助食品除外) ≤250mg/kg 按GB 5009.1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Sn计。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食品。 详情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您正在使用手机浏览
GB 2762-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为了更好的体验,请切换到手机版。
手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