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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食品使用范围-水产制品
中文名称 水产制品
水产制品中污染物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水产制品(鱼类制品、海蜇制品除外) ≤1.0mg/kg 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Pb计。鱼类制品、海蜇制品除外。 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水产制品:鱼类制品 ≤0.5mg/kg 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Pb计。仅限鱼类制品。 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水产制品:海蜇制品 ≤2.0mg/kg 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Pb计。仅限海蜇制品。 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水产制品:其他鱼类制品(鱼类罐头除外) ≤0.1mg/kg 按GB 5009.15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Cd计。仅限其他鱼类制品(鱼类罐头除外)。 详情
甲基汞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肉食性鱼类制品(金枪鱼、金目鲷、枪鱼、鲨鱼制品除外) ≤1.0mg/kg 按GB 5009.17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Hg计。仅限肉食性鱼类制品(金枪鱼、金目鲷、枪鱼、鲨鱼制品除外)。对于制定甲基汞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总汞,当总汞含量不超过甲基汞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甲基汞;否则,需测定甲基汞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甲基汞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:金枪鱼制品 ≤1.2mg/kg 按GB 5009.17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Hg计。仅限金枪鱼制品。对于制定甲基汞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总汞,当总汞含量不超过甲基汞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甲基汞;否则,需测定甲基汞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甲基汞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:金目鲷制品 ≤1.5mg/kg 按GB 5009.17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Hg计。仅限金目鲷制品。对于制定甲基汞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总汞,当总汞含量不超过甲基汞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甲基汞;否则,需测定甲基汞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甲基汞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:枪鱼制品 ≤1.7mg/kg 按GB 5009.17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Hg计。仅限枪鱼制品。对于制定甲基汞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总汞,当总汞含量不超过甲基汞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甲基汞;否则,需测定甲基汞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甲基汞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:鲨鱼制品 ≤1.6mg/kg 按GB 5009.17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Hg计。仅限鲨鱼制品。对于制定甲基汞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总汞,当总汞含量不超过甲基汞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甲基汞;否则,需测定甲基汞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无机砷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鱼类制品 ≤0.1mg/kg 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As计。仅限鱼类制品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N-二甲基亚硝胺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:水产制品(水产品罐头除外) ≤4.0μg/kg 按GB 5009.2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水产品罐头除外。 详情
上级分类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赋予的污染物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甲基汞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(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除外) ≤0.5mg/kg 按GB 5009.17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Hg计。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除外。对于制定甲基汞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总汞,当总汞含量不超过甲基汞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甲基汞;否则,需测定甲基汞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无机砷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(鱼类及其制品除外) ≤0.5mg/kg 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As计。鱼类及其制品除外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 详情
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≤2.0mg/kg 按GB 5009.12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Cr计。 详情
多氯联苯 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≤20μg/kg 按GB 5009.190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多氯联苯以 PCB 28、PCB 52、PCB 101、PCB 118、PCB 138、PCB 153和 PCB 180总和计。 详情
上级分类食品赋予的污染物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食品(饮料类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辅助食品除外) ≤250mg/kg 按GB 5009.1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以Sn计。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食品。 详情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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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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